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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旅游学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旅游学院发布时间:2014-09-10动态浏览次数:84

各班级:
根据学校《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和《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现就我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1、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2012级特别优秀的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,名额2个;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2011级、2012级、2013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,名额43个。
二、获奖条件
1、国家奖学金
(1)每班学习成绩排名前两名的同学可自愿申请;
(2)第四学期结束,通过CET—4级考试;
(3)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奖学金;
(4)在学生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。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(1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,学习成绩排名本班40%以内;
(2)原则上在家庭经济困难库中;
(3)在学生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,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排名。
三、评审材料报送时间
1、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
(1)国家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,自愿申请,班级推荐,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在学院qq群中下载),双面打印,班主任签字后,于9月11日18:00点前上报至评定负责人处;
(2)国家励志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,自愿申请,班级推荐,填写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在学院qq群中下载),于9月11日18:00点前上报至评定负责人处;
(3)所有材料交由各班长、团支书,由各班长、团支书统一报送。逾期未上报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。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对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,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促进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 
 
 
旅游学院
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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